您好,今天明明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会计账簿主要包括哪三个基本组成内容,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各种账簿的形式和格式多种多样,但均应具备下列组成内容: 封面:主要标明账簿的名称,如总分类帐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扉页:标明会计账簿的使用信息,如科目索引、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等 3、账页:账簿用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载体,其格式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2、但其内容应当包括: 1)账户的名称,以及科目、二级或明细科目 2)登记账簿的日期栏 3)记账凭证的种类和号数栏 4)摘要栏,所记录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
3、 5)金额栏,记录经济业务的增减变动和余额 6)总页次和分户页次栏。
4、 如何建立会计账簿?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日记帐以及其他辅助性帐簿,其中总帐、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
5、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恒信思远财务北京代理记帐中心认为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帐和办理帐务;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市)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
6、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对于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所得的,其电子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帐簿,但应按期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在北京代理记账中对于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应当建立总帐和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帐簿。
7、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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