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明明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苏淳的结局,苏淳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我喜欢你这个问题因为他是公司员工,他研发出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是职务行为,公司有所有权,他只有署名权。
2、也就是说知识产权不归他所有,他擅自买卖是侵权行为。
3、当这种侵权行为造成了巨大利益损失(法律上有规定数额,超过一定数额才是犯罪),就是犯罪。
4、苏淳被公司说是造成了很大损失是吧,那就是犯罪了,针对向其他公司卖出本公司知识产权的罪名通常就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5、另外,公司说他还签了一个保密协议,那就更加无疑了。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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