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政府是贵州省清镇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清镇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清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贵阳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2.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
3. 参与贵阳市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规划,并落实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及批准实施的上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工作。同时负责管理城市工作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等。
同时,清镇市人民政府还需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并采取有效手段来落实保护和治理措施。具体部门包括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事项。
请注意,政府的主要责任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和经济政治状况有所调整,如需获取最新信息,建议访问清镇市政府官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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