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制”统称为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尚未完成建设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获得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俗称期房买卖,其创始人是霍英东,早期又被称为“卖楼花”,从引入内地,其初衷是为了减轻房企的资金压力,加快住房建设,解决早期人口大幅增加所带来的住房需求。
而在如今,“预售制”已经成为了房地产市场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也是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其降低了开发商的门槛,减轻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导致了一些缺乏资金和开发实力的不良企业进入了房地产行业,使购房消费者成为了不良企业风险投资的牺牲品。
预售制背后的购房风险
1、虚假宣传,过度承诺:为了吸引更多的购房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词虚假宣传,将所建造的房屋描绘成了世外桃源,然而在房子竣工之后,经常会出现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绿化环境及周边商区、学校、交通等配套设施与开发商广告宣传介绍,口头承诺的情况相去甚远。而这种时候购房消费者已经支付了房款,往往只能被动接受无能为力。
2、预售合同欺诈:其实互联网有很多项目能做,互联网不仅有自媒体,还有很多简单的项目适合我们普通大众,种植,也就是说一棵98的树每天带来的收益在3.9左右十棵就是39根而且要求也不是很高,像微信查:博特会购房消费者所签订的预售合同并未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常见开发商一房多卖,或者将已售出的房屋再行抵押、已抵押的房子预售给消费者等合同欺诈行为。在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中约定不公平,不平等的条款,减轻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加重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常见于开发商延期交房时只需赔付少量违约金或者不予赔付。
3、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房屋烂尾:在商品房预售中,因为建设房屋的工期长时间久,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会发生,因此购房者所承担的风险更大。开发商很有可能会因为自身资质或者资金问题造成停工,不能按约定期限竣工交付房屋,更有甚者,开发商自身因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导致楼房烂尾,造成购房消费者钱房两失。
预售制或将“全面取消”
长久以来,预售制所带来的期房问题不绝于耳,取消预售制的呼声愈加强烈。有专家直言:预售制就好比大西瓜,你不知道买的是实心还是空心,不知道买的是好瓜还是坏瓜,好瓜还可以弄虚作假故弄玄虚。再过不久开发商手上的“西瓜”就要碎了。
在2018年9月21日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向各副会长单位发布的《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提出,将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但马上有媒体披露“只是征集意见而已”。
紧随其后,央媒人民日报报道《取消商品房预售制,调研可先行》的文章中明确指出了商品房预售制从当初的利大于弊,到今日的争端重重,反映了这个制度已经不适合当前的经济发展。预售制在短期内应该逐渐加大规范,长远来讲取消预售制可能是不可避免的,对于此次广州取消预售制风波,摸底调研也是好事。
对于取消预售制中原地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曾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不应一刀切取消,应该逐渐加大规范。短期内取消可能性不大,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在房地产普遍高负债的现在直接取消会导致50%以上房企倒闭,给购房者带来大量的矛盾和纠纷。
在今年3月,海南省曾发布了《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从文件发布之日开始,新出让的土地建设商品房的,全部要实行现房销售制度。结合之前中房网消息,住建部向广东、湖北等多个省市发了取消预售制可行性调研分析的评估函,或许不久的将来预售制将迎来“全面取消”。
取消预售制对购房者的两大好处
1、保障权益:取消预售制全现房销售就如同在菜场买菜,商场买衣服一样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可以实地考察房屋的质量和周边配套设施,所见即所得,入住时间更快节省了预售期间的租房成本,对于购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2、房价下跌:取消预售制会加大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压力,而房屋建设开发的周期长,高杠杆高负债现金流运作的房地产企业会急于销售房屋回笼资金,根据媒体统计,还款每拖长一个月,开发商的利润便损失约4%,所以开发商只能通过降低房价的方式来吸引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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